公司注冊
分公司注冊
實施主體: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據:《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一、分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分公司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注:具體按《合肥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6.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分公司申請設立登記適用本規范。
2.分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準予設立登記后,公司應當在30日內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該分公司的備案手續。
二、登記程序:受理——核準——發照
三、登記承諾時限:五個工作日。注:按《合肥市商事登記“三證合一”實施辦法(試行)》規定執行。
地址:合肥市東流路100號政務中心三區辦事大廳
市工商局網址:http//www.hfaic.gov.cn
市行政服務中心網址:http//www.hfxzz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