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
其它類型經營主體注冊
一、非法人分支機構開業登記——告知書文本
本新聞發表于:2015-03-02
實施主體: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試行細則
一、不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的下列企業和經營單位,應當申請營業登記:(一)聯營企業; (二)企業法人所屬的分支機構;(三)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四)其他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
二、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開業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營業單位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5、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6、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地址的使用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8、企業法人登記機關出具的分支機構核轉函。
注:
1、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是指由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登記的企業法人申請設立的、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其申請開業登記適用本規范。
2、《營業單位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http://qyj.saic.gov.cn)下載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3、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企業法人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4、提交材料涉及簽署的,未注明簽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簽字;法人和其他組織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三、登記程序
核名——受理——核準——收費——發照
四、登記承諾時限:申請受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
五、收費標準及依據 免收企業注冊登記費(免征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綜[2012]97號
地址:合肥市東流路100號政務中心三區辦事大廳
二、個體戶登記
個體戶登記在注冊地址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辦證